1. 職業概況
1.1 職業名稱
紡織纖維檢驗工。
1.2 職業定義
使用檢測設備和紡織纖維實物標準,用抽樣檢查方式對棉花類、毛絨類、麻類、繭絲類和化纖類等纖維的性能指標進行檢驗、分類、分級的人員。
1.3 職業等級
本職業共設五個等級,分別為:初級(國家職業資格五級)、中級(國家職業資格四級)、高級(國家職業資格三級)、技師(國家職業資格二級)、高級技師(國家職業資格一級)。
1.4 職業環境
室內,常溫,恒溫、恒濕。
1.5 職業能力特征
有較強的理解、判斷能力,無色盲、色弱,并有一定的空間感、形體感及計算能力。
1.6 基本文化程度
高中畢業(或同等學力)。
1.7 培訓要求
全日制職業學校教育,根據其培養目標和教學計劃確定。晉級培訓期限:初級不少于300標準學時;中級不少于300標準學時;高級不少于240標準學時;技師不少于200標準學時;高級技師不少于200標準學時。
1.7.2 培訓教師
培訓初級、中級、高級紡織纖維檢驗工的教師應具有本職業技師以上職業資格證書或本專業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培訓技師的教師應具有本職業高級技師職業資格證書或本專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培訓高級技師的教師應具有本職業高級技師職業資格證書2年以上或本專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1.7.3 培訓場地設備
標準教室及具備必要的檢測設備、紡織纖維實物標準的檢驗場所(包括恒溫恒濕室,標準分級室等)和待測的纖維樣品。
1.8 鑒定要求
1.8.1 適用對象
從事或準備從事本職業的人員。
1.8.2 申報條件
——初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經本職業初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畢(結)業證書。
(2)在本職業連續見習工作2年以上。
(3)本職業學徒期滿。
——中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初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本職業中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畢(結)業證書。
(2)取得本職業初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
(3)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6年以上。
(4)取得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核認定的、以中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中等以上職業學校本職業(專業)畢業證書。
——高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中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經本職業高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畢(結)業證書。
(2)取得本職業中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7年以上。
(3)取得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核認定的、以高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高等職業學校本職業(專業)畢業證書。
(4)取得本職業中級職業資格證書的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專畢業生,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
——技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高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經本職業技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畢(結)業證書。
(2)取得本職業高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8年以上。
(3)取得本職業高級職業資格證書的高級技工學校本職業(專業)畢業生,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
(4)取得大學本科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
——高級技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技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本職業高級技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畢(結)業證書。
(2)取得本職業技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
1.8.3 鑒定方式
分為理論知識考試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論知識考試采用閉卷筆試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現場實際操作方式。理論知識考試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實行百分制,成績皆達60分以上者為合格。技師、高級技師鑒定還須進行綜合評審。
1.8.4 考評員與考生配比
理論知識考試考評人員與考生配比為1:20,每個標準教室不少于2名考評人員;技能操作考核考評員與考生配比為1:5,且不少于3名考評員。
1.8.5 鑒定時間
理論知識考試時間為120 min;技能操作考核時間為 90~240 min(項目不同,時間不同);綜合評審 20~40 min。
1.8.6 鑒定場所設備
理論知識考試在標準教室進行;技能操作考核在具備必要的檢測設備和標準實物樣品并備有每人一套的待測樣品及相應測試設備的檢驗場所(包括恒溫恒濕室,分級室等)進行。
2. 基本要求
2.1 職業道德
2.1.2 職業守則
(1)遵守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
(2)認真負責,嚴于律己,不驕不躁,吃苦耐勞,勇于開拓。
(3)刻苦學習,鉆研業務,努力提高思想、科學文化素質。
(4)敬業愛崗,忠于職守,團結同志,協調配合。
2.2 基礎知識
2.2.1 計量單位知識
2.2.2 誤差和數據處理基礎知識
2.2.3 電工和電子技術基礎知識
2.2.4 纖維生產與加工基礎知識
2.2.5 纖維性能與檢驗基礎知識
2.2.6 安全知識
2.2.7 纖維質量法律法規基礎知識
2.2.8 勞動法常識
3. 工作要求
本標準對初級、中級、高級、技師和高級技師的技能要求依次遞進,高級別包括低級別的要求。
3.1 初級
職業功能 |
工作內容 |
技能要求 |
相關知識 |
一、 |
抽取樣品和制備樣品 |
能按要求抽取樣品、制備試驗試樣 |
l.相應類別纖維檢驗從抽取纖維批樣到制備成試驗試樣全過程的方法和原理 |
二、 |
(一)樣品的預調濕和調濕 |
l.能按標準正確進行樣品的預調濕和調濕 |
1.樣品預調濕和調濕的條件 |
三、檢驗(按所承擔檢驗的纖維類別選擇表中所列五項工作內容中的一項) |
棉花類纖維檢驗 |
能按標準完成以下檢驗項目中的三項: |
1.現行棉花產品和技能要求所列8項檢驗涉及的試驗方法的國家標準 |
毛絨類纖維檢驗 |
能按標準完成以下檢驗項目中的三項: |
現行毛絨纖維產品和技能要求所列8項檢驗涉及的相關試驗方法的國家標準 | |
麻類纖維檢驗 |
能按標準完成以下檢驗項目中的三項: |
現行麻類纖維產品和技能要求所列7項檢驗涉及的試驗方法的國家標準 | |
繭絲類纖維檢驗 |
能按標準完成以下一類繭絲檢驗的兩個檢驗項目: |
1.現行繭絲類纖維產品和相關試驗方法的國家標準 | |
化纖類纖維檢驗 |
能按標準完成以下一類化纖檢驗的三個檢驗項目: |
現行化纖類產品和試驗方法的國家標準 | |
四、 |
數據記錄和計算 |
1.能正確填寫原始記錄表 |
1.隨機變量及其統計特征 |
3.2 中級
職業功能 |
工作內容 |
技能要求 |
相關知識 |
一、 |
抽取樣品和制備試樣 |
能按標準要求抽取樣品制備試驗室樣品 |
統計抽樣檢驗的基本概念 |
二、 |
(一)樣品的預調濕和調濕 |
1.能正確使用和保管纖維實物標準 |
1.試驗用標準大氣壓的規定 |
三、檢驗(按所承擔檢驗的纖維類別選擇表中所列五項工作內容中的一項) |
棉花類纖維檢驗 |
能按標準完成以下檢驗項目中的四項: |
現行棉花產品和技能要求所列11項檢驗涉及的試驗方法的國家標準 |
毛絨類纖維檢驗 |
能按標準完成以下檢驗項目中的三項: |
現行毛絨纖維產品和技能要求所列12項檢驗涉及的試驗方法的國家標準 | |
麻類纖維檢驗 |
能按標準完成以下檢驗項目中的三項: |
現行麻類纖維產品和技能要求所列9項檢驗涉及的試驗方法的國家標準 | |
繭絲類纖維檢驗 |
能按標準完成桑蠶鮮繭(干殼量法或繅絲評定法)或桑蠶干繭或生絲檢驗的三個檢驗項目 |
現行繭絲類纖維產品和相關試驗方法的國家標準 | |
化纖類纖維檢驗 |
能按標準完成短化纖或化纖條或化纖長絲和變形絲檢驗的五項檢驗項目 |
現行化纖類產品和相關試驗方法的國家標準 | |
四、 |
檢驗報告編制 |
1.能正確計算與處理檢驗數據 |
l.數理統計的基本概念 |
3.3 高級
職業功能 |
工作內容 |
技能要求 |
相關知識 |
一、 |
抽取樣品和制備樣品 |
能按標準要求抽取批樣 |
統計抽樣的基本方法 |
二、 |
(一)樣品的預調濕和調濕 |
1.能參與纖維實物標準的制作 |
1.制作纖維實物標準的基礎知識 |
三、檢驗(按所承擔檢驗的纖維類別選擇表中所列五項工作內容中的一項) |
棉花類纖維檢驗 |
能按標準完成以下兩類檢驗中的一類: |
現行棉花產品和相關試驗方法的國家標準 |
毛絨類纖維檢驗 |
能按標準完成以下檢驗項目中的四項; |
現行毛絨纖維產品和技能要求所列15項檢驗涉及的試驗方法的國家標準 | |
麻類纖維檢驗 |
能按標準完成以下檢驗項目: |
現行麻類纖維產品和技能要求所列10項檢驗涉及的試驗方法的國家標準 | |
繭絲類纖維檢驗 |
能按標準完成一種桑蠶鮮、干繭的檢驗,或者能按標準完成生絲檢驗項目中的四項 |
現行繭絲類纖維產品和相關試驗方法的國家標準 | |
化纖類纖維檢驗 |
能按標準完成短化纖或化纖條或化纖長絲和變形絲檢驗的七個檢驗項目 |
現行化纖類產品和相關試驗方法的國家標準 | |
四、 |
檢驗報告編制 |
1.能對檢驗結果進行精密度分析和處理 |
1.總體參數的估計 |
3.4 技師
職業功能 |
工作內容 |
技能要求 |
相關知識 |
一、 |
抽取樣品和制備試樣 |
1.能按試驗要求提出抽樣方案 |
樣本量的確定方法 |
二、 |
(一)樣品的預調濕和調濕 |
1.能制作試驗室工作用標準樣品 |
1.恒溫恒濕試驗室空氣調節系統基礎知識 |
三、檢驗(按所承擔檢驗的纖維類別選擇表中所列五項工作內容中的一項) |
棉花類纖維檢驗 |
1.能按棉花標準完成全項目檢驗 |
1.現行棉花產品和試驗方法的國家標準 |
毛絨類纖維檢驗 |
1.能按標準對兩種毛絨纖維(綿羊毛及其他一種)進行等級檢驗 |
1.現行毛絨類纖維產品和試驗方法的國家標準 | |
麻類纖維檢驗 |
1.能按標準對兩種麻類纖維進行等級檢驗 |
1.現行麻類纖維產品和試驗方法的國家標準 | |
繭絲類纖維檢驗 |
1.能按標準完成生絲檢驗項目中的五項 |
1.現行繭絲類纖維產品和相關試驗方法的國家標準 | |
化纖類纖維檢驗 |
1.能按標準完成一種化纖產品的定等級全項目檢驗 |
1.現行化纖類產品和試驗方法的國家標準 | |
四、 |
檢驗報告編制 |
1.能對影響檢驗結果的誤差因素進行分析 |
1.統計假設檢驗 |
五、 |
(一)理論知識培訓 |
1.能夠講解相應類別纖維檢驗的理論知識 |
教育學的有關知識 |
(二)技能實踐指導 |
l.能制定技能培訓計劃 |
職業技能鑒定考評知識 | |
六、 |
(一)解決技術難題 |
能解決檢驗過程中出現的技術問題 |
質量管理基本方法和手段 |
(二)檢驗過程中的質量管理 |
能參與編寫試驗室質量管理手冊 |
試驗室評審有關知識 |
3.5 高級技師
職業功能 |
工作內容 |
技能要求 |
相關知識 |
一、抽樣和樣品制備 |
抽取樣品和制備樣品 |
1.能按試驗要求制定抽樣方案 |
|
二、檢驗前的準備及儀器設備使用 |
(一)樣品預調濕和調濕 |
l.能對試驗環境不當造成的誤差做出分析 |
相應檢驗中先進儀器設備(包括進口儀器)的性 |
三、檢驗(按所承擔檢驗的纖維類別選擇表中所列五項工作內容中的一項) |
棉花類纖維檢驗 |
1.能解決棉花檢驗中的疑難問題 |
1.國內外棉花檢驗新技木知識 |
毛絨類纖維檢驗 |
1.能解決毛絨纖維檢驗中的疑難問題 |
l.國內外毛絨檢驗新技術知識 | |
麻類纖維檢驗 |
1.能解決麻類纖維檢驗中的疑難問題 |
1.國內外麻類檢驗新技術知識 | |
繭絲類纖維檢驗 |
1.解決繭的檢驗中的疑難問題 |
1.國內外繭絲檢驗新技術知識 | |
化纖類纖維檢驗 |
l.能解決化纖檢驗中的疑難問題 |
l.國內外化纖檢驗新技術知識 | |
四、 |
檢驗報告編制 |
1.能對纖維檢驗結果做出系統的誤差分析 |
l.方差分析和回歸分析 |
五、 |
理論知識培訓 |
l.能制定并實施理論知識培訓計劃 |
編制培訓計劃的有關知識 |
六、 |
(一)解決技術難題 |
l.能解決新產品開發過程中出現的質量檢驗問題 |
1.纖維檢驗理論知識 |
(二)檢驗過程中的常規技術管理 |
能編寫試驗室質量管理手冊 |
試驗事質量管理知識 |
4. 比重表
4.1 理論知識
項目 |
初級(%) |
中級(%) |
高級(%) |
技師(%) |
高級技師(%) | ||
基本要求 |
職業道德 |
5 |
5 |
5 |
5 |
5 | |
基礎知識 |
35 |
35 |
35 |
35 |
35 | ||
相 |
抽樣和樣品制備 |
10 |
8 |
8 |
8 |
8 | |
檢驗前的準備及儀器設備 |
16 |
14 |
14 |
12 |
12 | ||
檢驗(按所承擔檢驗的纖維類別選擇表中所列五項中的一項) |
棉花類纖維檢驗 |
24 |
28 |
28 |
20 |
20 | |
毛絨類纖維檢驗 |
24 |
28 |
28 |
20 |
20 | ||
麻類纖維檢驗 |
24 |
28 |
28 |
20 |
20 | ||
繭絲類纖維檢驗 |
24 |
28 |
28 |
20 |
20 | ||
化纖類纖維檢驗 |
24 |
28 |
28 |
20 |
20 | ||
檢驗結果分析 |
10 |
10 |
10 |
8 |
8 | ||
傳授技藝 |
— |
— |
— |
6 |
6 | ||
參與技術管理 |
— |
— |
— |
6 |
6 | ||
合計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4.2 技能操作
項目 |
初級(%) |
中級(%) |
高級(%) |
技師(%) |
高級技師(%) | ||
技 |
抽樣和樣品準備 |
10 |
10 |
10 |
5 |
5 | |
檢驗前的準備及儀器設備 |
20 |
25 |
20 |
20 |
20 | ||
檢驗(按所承擔檢驗的纖維類別選擇表中所列五項中的一項) |
棉花類纖維檢驗 |
50 |
45 |
40 |
25 |
25 | |
毛絨類纖維檢驗 |
50 |
45 |
40 |
25 |
25 | ||
麻類纖維檢驗 |
50 |
45 |
40 |
25 |
25 | ||
繭絲類纖維檢驗 |
50 |
45 |
40 |
25 |
25 | ||
化纖類纖維檢驗 |
50 |
45 |
40 |
25 |
25 | ||
檢驗結果分析 |
20 |
20 |
30 |
30 |
30 | ||
傳授技藝 |
— |
— |
— |
10 |
10 | ||
參與技術管理 |
— |
— |
— |
10 |
10 | ||
合計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相關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