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功能 |
工作內容 |
技能要求 |
相關知識 |
一、 鍋 爐 檢 驗 |
(一)內、外部定期檢驗 |
1.在對鍋爐進行定期檢驗或鍋爐可能發生問題時能完成緊急停爐時的檢驗工作 |
定期檢驗項目內容 |
2.能完成新裝、移裝或停用一年以上的鍋爐在投入運行或恢復運行前的檢驗工作 |
新裝、移裝檢驗項目內容 |
3.能完成鍋爐上承壓元件經重大修理或改造后的檢驗工作 |
l.承壓部件修理質量檢驗方法 2.承壓部件改造目的、方法 |
(二)檢驗工作的準備 |
1.能組織、指導完成停爐內外部檢驗前放出鍋水、打開孔門,清除水垢泥渣、爐灰、爐渣,拆除部分爐墻保溫材料等工作 |
防止高空墜落、燒傷、燙傷等安全生產知識 |
2.能夠組織指導完成與運行鍋爐蒸汽、給水排污等系統與被檢驗鍋爐汽包連接處隔斷位置加足夠強度的金屬堵板工作 |
1.堵板位置和厚度選擇方法 2.掛“爐內有人工作”的警告牌方法 |
3.能夠組織、指導完成鍋筒、人孔、集箱上的手孔拆卸、空氣對流冷卻,并使其內部降溫至35℃以下,進入鍋筒內部進行檢驗或鍋筒外部監護工作 |
鍋筒內使用照明電壓知識(不應超過 12 V) |
4.能夠組織、指導煙道、燃燒室通風、防毒、防火、防爆措施的實施 |
l.有害氣體檢測方法 2.干燥的煙道照明電壓值要求(不得超過36V) 3.爐膛和煙道內使用照明的現定 4.措施: (1)將與總煙道或與運行鍋爐的煙道相連的煙道閘門關閉嚴密,在爐外控制閘門的地方掛上“爐內有人工作”的警告牌 (2)若有閘門漏風,在閘門處砌一道臨時砌墻或暫時用石灰封住 |
5.能夠準備、選擇足夠的工具和儀器 |
工具和儀器使用方法和測量范圍 |
6.能查閱、看懂有關技術資料,包括設計圖樣、強度計算書、材質各項數據、鍋爐實際運行負荷、壓力溫度等參數變化,以及局部部件損壞、泄漏修理情況 |
鍋爐制造安裝、檢修運行維護知識 |
(三)檢驗重點部件 |
1.能夠完成鍋殼、封頭、管板、爐膽等內外表面腐蝕、過熱、裂紋、鼓皰、變形檢驗,特別能在開孔焊縫、鉚縫、脹口、板邊、拉撐等處和呼吸地附近進行重點檢驗 |
1.裂紋檢驗方法 2.鼓皰、腐蝕、深度測量方法 |
2.能夠完成爐管腐蝕、裂紋、鼓皰彎曲或變形、管壁磨損減薄等檢驗工作 |
1.局部磨損減薄、彎曲變形檢驗方法 2.測厚儀測厚方法 |
3.能夠完成焊縫裂紋、外表形狀、焊縫滲漏;拉撐與封頭,管板之間焊接結構;焊透、浮焊、脫焊氣孔、夾渣、咬邊等檢驗 |
1.鉆孔檢查方法 2.磁粉探傷方法 3.無損探傷法檢查 |
4.能夠完成鉚接處裂紋、滲漏、腐蝕以及釘頭脫落、腐蝕、鉚釘松動檢驗 |
1.錘擊檢驗法 2.磁粉探傷法 3.無損探傷法檢查 |
5.能夠完成鋼管脹口處滲漏、管頭伸出部分裂開、磨薄、受脹部分環形裂紋檢驗 |
1.無損探傷檢驗法 2.鉆孔檢驗法 3.測厚儀測厚方法 |
6.能夠完成各種拉撐腐蝕、斷裂、短拉撐的警報孔滲漏的檢驗 |
無損探傷檢查方法 |
7.能夠完成集箱變形、腐蝕、脹管處及手孔的滲漏,內部水垢堆積檢驗 |
1.無損探傷檢驗法 2.內部宏觀檢查方法 |
8.能夠完成與鍋爐連接的所有管子,包括進水管、蒸汽管、排污管、水位計等接口處滲漏和腐蝕檢驗 |
1.外觀檢查方法 2.測厚儀測厚方法 |
9.能夠完成鍋筒內進水管的位置、長度、射水方向的檢驗 |
外觀檢查方法 |
10.能夠完成高火界的檢查 |
高火界要求(應在安全水位以下) |
11.能夠完成爐墻、煙道墻以 及所有絕熱保溫材料燒壞、松落、倒塌、鋼架損壞受熱變形等檢驗 |
外觀檢查方法 |
12.能夠完成吹灰噴嘴的位置、松動等檢查 |
吹灰噴嘴位置、蒸汽壓力、縮孔直徑吹灰器卡塞情況等外面檢查方法 |
13.能夠完成過熱器、省煤器滲漏,內外腐蝕、裂紋變形、過熱變質,內部結垢、外部積灰的檢驗 |
1.省煤器、過熱器割管檢查周期、部位等要求 2.測厚儀測厚方法 |
14.能夠完成安全附件的檢驗工作 (1)安全閥的口徑和它的鍋筒相接短管通路截面積和排汽量檢驗 (2)壓力表上鍋爐高許可工作壓力表紅線標記,定期核驗記錄,鉛封或加鎖,壓力表U形管或環形管,壓力表焊口和三通旋塞的檢驗 (3)水位表高低位置;低水位高于鍋爐高火界;低高水位標志,上、下連接管堵塞;所有旋塞開關靈活,低地水位計的連接單獨在鍋筒上,管徑是否符合要求檢驗 (4)排污閥、排污管口徑、造型材質排污管彎頭處的弧度等檢查 |
1.壓力表使用注意事項 2.外觀檢查方法 3.水位計安裝要求 4.水位計沖洗方法 5.外觀檢查方法 6.介質壓力溫度對閥門管道材料的要求 |
(四)鍋爐運行中的外部檢驗 |
1.能夠完成鍋爐運行中鍋筒焊縫,管板脹接處,人孔手孔,法蘭、閥瓣與閥座之間,管接頭、旋塞和閥門的旋轉部分的檢驗 |
閥門內漏的判斷力法 |
2.能夠完成鍋筒、封頭或管板、管道鼓皰和變形的檢驗 |
外觀檢查法 |
3.能夠完成鍋爐安全附件、儀表閥門等功能定期檢驗(1)安全閥自動排汽動作檢驗 (2)壓力表定期校驗 (3)水位計上、下連接管定期沖洗檢驗,高低水位警報器動作檢驗 |
l.安全閥起座、回座定值標準 (1)壓力表定期校驗方法 (2)壓力表校驗合格標準 2.高低水位警報器動作值試驗方法 |
4.能夠組織、指導完成所有附屬設備運行功能檢驗 |
大負荷試驗方法 |
5.能夠完成爐墻及絕熱保溫材料倒塌、松落,鋼架燒壞、變形的檢驗 |
外觀檢查方法 |
二、 鍋 爐 安 裝 調 試 |
(一)水位計的安裝 |
1.能夠組織、指導完成水位計連通管旋塞、水位計玻璃板(管)的安裝 |
連通管有關要求: l.連通管內徑不小于18 mm 2.連通管長度不大于500 mm或有彎曲時內徑應放大 3.連通管盡量短,汽連通管應能自動向水位計疏水,水連管應能自動向鍋內排水 4.旋塞和玻璃管內徑不小于 8mm |
2.能夠組織、指導完成水位計防護裝置和排水旋塞、放水管路的安裝 |
排水管安裝要求 |
(二)低地水位計的安裝 |
能夠組織、指導完成低地水位計汽、水連通管、旋塞、管路、水位計的安裝 |
安裝有關要求 1.水位指示器及U形管的位置應保持平直 2.安裝地點應便于觀察 3.低地水位計汽水連通管應單獨由鍋筒接出,其內徑應不小于 18 mm 4.冷凝器與鍋筒之間應加裝截止閥 |
(三)高低水位警報器的安裝 |
能夠組織、指導完成高低水位警報器、汽水連通管、截止閥的安裝 |
安裝有關要求 1.汽水連通管內徑不小于 32 mm 2.高低水位警報器的浮球位置應垂直 3.高低水位警報器電極或浮筒指示的液位應與鍋筒水位一致 4.鍋爐運行時報警器截止閥開滿后將手輪拆去或上鎖 |
(四)排污裝置的安裝 |
能夠組織、指導完成排污裝 置、排污問、排污箱、排污管路的安裝 |
安裝有關要求 1.鍋筒每組水冷壁下聯箱的低處應加排污閥 2.過熱器、省煤器低處應裝放水閥 3.過熱器鍋爐應裝連續排污設備 4.排污閥宜采用閘閥、旋塞閥或斜截閥 5.排污閥公稱直徑為20~65 mm 6.臥式火管爐鍋筒上排污閥的公稱直徑不小于40 mm |
(五)汽水系統閥門的安裝 |
1.能夠組織、指導完成主汽閥門、疏水閥門、空氣閥門的安裝 |
安裝有關要求 1.主汽閥門安裝位置便于操作 2.連接鍋爐和蒸汽母管應裝兩個閘板閥,閘板閥之間應裝空氣門和疏水門 |
2.能夠組織、指導完成給水閥門、逆止門、調節閥、空氣門的安裝 |
安裝有關要求 1.給水截止閥與逆止閥應緊接相連 2.法蘭或螺紋連接的閥門應在關閉狀態下安裝 3.水平管道上的閥門,其閥桿一般應安裝在上平周范圍 4.閥門的傳動桿軸線的夾角應不大于30°,其接頭轉動應靈活 5.鑄鐵閥門禁止強行連接 |
3.能夠組織、指導完成管道閥門名稱、流動方向、開關方向的標示工作 |
閥門進出方向確認知識 |
(六)管道系統的安裝 |
能夠組織、指導完成管道、各種支吊架、伸縮節的安裝 |
l.焊接坡口的形式、加工方法 2.支吊架安裝固定點活動點選擇方法 3.伸縮節安裝調整方法 4.管路傾斜的要求 5.管道濾網通流面積的選擇方法 |
(七)管道系統試壓 |
能夠組織、指導完成管道系統安裝后試壓工作 |
1.管道試壓方法 2.管道試壓定值選擇方法 3.水壓試驗環境溫度要求(不低于5℃) 4.水壓試驗合格標準 |
(八)管道系統的吹掃 |
1.能夠組織、指導完成管道系統吹掃前安全工作 |
管道吹掃和沖洗的方法和要求:保護管道內儀表,拆除孔板、濾網、節流閥及逆止閥閥芯并妥善保管,吹洗完畢后將上述零件復位;不允許吹掃的設備和客道與吹掃系統之間加裝盲板隔離 |
2.能夠組織、指導完成管道蒸汽吹掃時,暖管、升壓、衡壓吹掃、降壓、小錘敲擊焊縫、死角、管底等處的質量檢查等工作 |
l.吹掃壓力要求(不應超過管道設計壓力) 2.吹掃流速要求(不低于工作流速,一般不小于 20 m/s) 3.吹掃合格標準 4.吹掃安全措施 |
3.能夠組織、指導完成管道水沖洗工作 |
1.水沖洗管道要求(內流速不小于 1.5 m/s) 2.水沖洗的排放要求(應接入可靠排水井內) 3.沖洗合格標準 |
4.能夠完成填寫“管道系統吹洗記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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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管道涂色標志 |
能夠組織、指導完成不同介質管道涂色標示工作 |
1.介質流動方向 2.不同介質管道涂色標志要求 3.涂漆工藝要求 |
(十)鍋爐水壓試驗 |
l.能夠組織、指導完成鍋爐水壓試驗操作 (1)準備手壓泵、校驗壓力表并裝一只標準壓力表 (2)鍋爐安全門暫時壓死或拆下加盲板 (3)鍋爐上水、空氣門冒水時關閉空氣門 |
1.鍋爐水壓試驗規定 2.鍋爐水壓試驗標準 3.環境溫度要求(應高于5℃) 4.水溫要求(一般為20~70℃) |
2.能夠組織、指導完成鍋爐水壓試驗升壓、衡壓、降壓檢查,完成消壓、放水等工作 |
1.外觀檢查部位確定方法 2.升壓速度要求 3.水壓試驗壓力選定方法 4.水壓試驗合格標準 5.帶壓進行焊接和捻縫修理工作的規定 |
3.能夠將鍋爐水壓試驗結果填入鍋爐技術記錄登記簿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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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鍋爐烘爐 |
1.能夠組織、完成鍋爐烘爐準備檢查工作 (1)鍋爐本體安裝砌筑和保溫工作結束 (2)經過通球、水壓、漏風等試驗合格 (3)供水、蒸汽、煙風和燃燒系統、管線、閥門和設備等試車合格 (4)熱工和電氣儀表安裝校驗完畢 (5)烘爐臨時設施、燃料已準備 (6)烘爐監視點已裝好,取樣點位置已確定 (7)鍋爐已上水至低水位 |
1.外觀檢查方法 2.查閱有關試驗記錄方法 3.烘爐監視點選擇方法 4.烘爐取樣點選擇方法 |
(十二)鍋爐煮爐 |
1.能夠組織完成三類用堿量煮爐加藥量計算、煮爐堿度控制、過熱器保護、煮護參數調整等操作 |
1.煮爐用堿量的分類知識 2.煮爐堿度要求(不低于45mg/L) 3.使用要求(一只水位計進行煮爐水位監視) |
2.能夠完成煮爐結束、鍋爐冷卻、放水、清水沖洗、鍋筒和集聯內部檢查清理以及排污閥堵塞檢查等 |
1.清水沖洗方法 2.內部宏觀檢查和清掃注意事項 |
(十三)鍋爐啟動試運行 |
能夠組織完成鍋爐設備全部輔機試運轉,鍋爐冷態啟動,鍋爐整體嚴密性試驗鍋爐滿負荷試運行等操作 |
《機械設備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第六冊中破碎粉磨設備卷揚機、固定式柴油機工業鍋爐安裝方法 |